Friday, June 4, 2010

有冷气的饮食中心或商店内是禁烟区?

前几天看到新闻报导有关冷气办公室即日起将列为禁烟区,我顿时高兴起来。这将保护所有没有吸烟的私人领域职员,可以在一个健康的环境下工作。

在烟草产品管制法令下,任何人在禁烟区违反条例,业者和烟民可接获发出100令吉到5000令吉得传票。若被戴上法庭判罪,违例者可面对最高罚款1万令吉或入狱两年,或两者兼施。

自2004年烟草产品管制法令下制定的禁烟区,加上冷气办公室,共有21一个场所列为禁烟区。 这包括:
  1. 娱乐中心或戏院内,除了酒吧、迪斯高、夜总会以及赌场;
  2. 任何医院或诊疗所范围;
  3. 电梯和公厕内;
  4. 有冷气的饮食中心或商店内;
  5. 公共交通或公车候车亭;
  6. 由部长或宪报上所发布的建筑物;
  7. 机场范围;
  8. 政府部门;
  9. 任何被使用为活动中心的建筑物内;
  10. 任何教育机构或高等教育机构;
  11. 任何儿童看护范围;
  12. 校车内;
  13. 在任何设有服务柜台,如金融机构、国能、马电局、以及大马邮政局楼层的建筑物内;
  14. 任何购物中心范围内;
  15. 油站范围内;
  16. 体育馆、体育场、股票交易场所以及健身房;
  17. 任何被使用为宗教目的的场所;
  18. 图书馆内;
  19. 网咖;
  20. 国民服务范围内;
  21. 任何安装中央冷气系统的办公室内;

话说回来,马华大厦也是走中央冷气系统的,我时常看到很多人躲在楼梯间抽烟。既然卫生部是由马华部长掌管,那么卫生部长所推行的政策应该得到马华大厦管理层的配合才对。我们控制不了别人,但最起码我认为应该即日起,把现有的垃圾桶设有弃烟头设施换掉,全面禁止大厦内抽烟。

我在Jalan Ampang这一带工作5年多,每天的午餐都是往公司附近用餐,最长去的地方莫过于Wisma Centra,贪那里的食物比较经济实惠。 这座大厦是走中央冷气系统的,大厦底层和一楼多数都是卖吃的,而楼上则是公司。我常常听说饭后一支烟,快活像神仙,所以几乎所有的食店里的食客,用餐后在那里吸烟。我个人是极度讨厌烟味,但无奈我必须常常往哪里用餐,往往被这些二手烟攻击。像我们这种弱女子又能怎样?不就是只能张大眼双眼撇是“他”,希望“他”可以自动自发一点,到别处去抽。

如果根据2004年烟草产品管制法令所列为禁烟区场所包括“有冷气的饮食中心或商店内”,那么这个大厦应该是被列为禁烟区才对。

本来看到这一则报导,我是很高兴啦~但重点是,哪一个单位才是执法单位?由哪一个部门负责取缔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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