Monday, June 21, 2010

婚前摄影-爱情史大公开

我的部落格自开博以来,还没有写过有关我的爱情故事。是时候要写一写了。今年10月即将届满30的我,将结束我的单身生活。我将迈入人生的另一个阶段,我将和以下这位男生共度未来的十年、二十年、三十年直到终老。公主要和王子过这幸福的生活咯~ ^^

认识我的人都知道我要结婚了,但是应该都不认识我的“男朋友”吧,因为我很少带他出来亮相。^^ 在这里我要介绍一下“他”。他今年三十有一,目前在一间广告公司当Project Manager。公司规模不大,讲好听是Manager,但都是要包山包海的,每天工作到没有天没有夜。这就是为什么,多数时候都是他有他的玩,我有我玩。因为时间配合不到嘛~虽然有时候我偶尔会撒娇,说他没有时间陪我,但这些都是只是要他买cookies给我,但是其实我还蛮享受一个人独处的。我喜欢周末的时候可以睡到自然醒、我喜欢一个人追连续剧、我喜欢一个人坐着发呆。所以有时候,真的希望他忙一点。哈哈!

他是我的学长,我和他是就读同一所中学(SMK Seaport),但不知道为什么学校要改名,改成SMK Sri Permata。其实我和他真正认识是缘于我们乘搭同一辆校车,通过朋友介绍才彼此认识的。

还记得,我以前还是个男子头,运动几乎是我的全部。我热爱篮球、排球、手球以及田径赛跑等。由于我非常的活跃,所以学校大大小小的活动我都参加,因此时常都要到学校参加训练。所以每个星期至少3、4天早上要到学校报到。加上父母亲忙于工作,没有时间载送,所以虽然我就读下午班,但我必须配合读早上班的姐姐,七早八早到学校流荡。其实他也像我一样,很活跃于学校户外活动,从预备班开始就加入童子军。我想应该这样,我俩在学校的时间很多。也不记得是什么原因,慢慢的我们之间有了话题。

有了话题,就会有讲不完的东西。当时我父母亲还在位于SS2的小贩中心卖杂饭,所以放学后都要第一时间到档里帮忙。每天晚餐时间,是我最忙的时间,通常都要忙到9点多。

他家就在靠近Taman Bahagia的LRT staion. 适逢每星期一SS2和星期四SS2朝阳的夜市,他都会骗父母说和朋友去逛夜市。一个人独自走路到小贩中心来找我。小贩中心的另一端就是一个公园,当时候的设备当然是没有酱好,充其量就只摆放几张座椅,让路人乘凉。这也成为我们“幽会”的地方。其实小贩中心距离他家还蛮远一下,来回都要花上1小时,加上每次见面至少还要聊上一个小时,所以每每他回到家时已经接近11点了。这难免会让父母起疑,但因为是个男生,所以也没加理会。(这是他母亲过后告诉我的!)

还是那一句,都说当时后我还是个男子头,那里会懂得这些情情爱爱的东西。当时候不也很流行说做什么“契妹”的咩,我真的就一直把他当做这是我的哥们。直到他对我告白,才恍然大悟。天啊~我真的太白目了。大家一定是不是很好奇,但是我们我们有没有发展下去叻。答案是没有,是不是很失望叻!

我这个人就是酱,什么东西都讲feel的,当时后就是没有feel 嘛!当然最大的原因是,我这个人太有原则啦,就是读书不可以拍拖,因为会影响功课的。我认定的东西,就没有什么可以改变我的。好听叫原则,讲难听一点就是固执啦~就因为酱,我把他推得远远的,从此我俩的话题就慢慢减少了。

所以说命中注定是你就是你的,兜兜转转,还是在一起了。2004年巧合下,感觉来了,就自然在一起啦~人家说7年之痒,我也没有太相信,只是年级大鸟,不想做高龄产妇,所以才。。。哈哈!

这间学校绝对不是什么富丽堂皇,或者是百年的建筑物。老实说如果说要取景,可取的地方也不多。但是这个地方就有太多我和他的回忆,所以我执意要把这个地方纳入我的结婚像簿里。

世隔12年再踏入这间学校,名字虽然改了,但建筑物依旧,变化比较大的只是多了一个篮球场,还多了一个雨盖的周会场(Tapak Perhimpunan)。

众目睽睽,什么校工、老师都跑出来凑热闹, 他面对镜头比较不自然,所以心情比较紧张

好热啊~ 每次拍照,都是要等他笑~

相片里的我,确定真的是我吗?

太肥鸟,连后面的扣子都脱掉鸟~

拍结婚照,摄影师通常只会照顾新娘,每次抓机前,都要整理一下,确保美美的~

ohhh No,不要以为学校假期,就没有人,其实还有一些Admin clerk、工作人员,这还包括我以前的Discipline Master还在当班,好才我是个专业的演员,丝毫没有影响我的表现~

这张最有feel~

这张我最喜欢,我们就是在学生巴士上认识的。。
在这里,我要谢谢他的朋友的妈妈,友谊出借这辆巴士,让我们拍照!

最后,也要谢谢他的好朋友Ethan Yap翘班为我们捕捉这些漏网照片。

Opp,讲得啰里啰唆的,还没有介绍他的名字,他是复姓,姓欧阳,名金田。大家请叫他阿金(Ah Kam)!

拍照小插曲:男朋友叫Ah Kam,我叫Ah Shan,联合起来就叫“金山”。哈哈!一辈子都吃不完啊~

1 comment:

三姨 said...

哈哈,我喜欢最后一句!记得留个角落给我就好,我不需整坐: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