Friday, July 30, 2010

工作时间计算法

到底工作时间应该从实际节目开始才开始计算,还是应该也把准备和时候收拾工作时间也计算在内?

其实公司为了体贴员工休息天工作,所以特别给一个津贴,但则必须至少工作4小时才可以申请津贴。又或者是,如果有举办什么特别的大型活动,那么将以每小时10令吉计算。

问题就来了,比如说活动时间是早上11时才正式开始,因为公司有准备车接送,所以我们必须提早一小时,就是10时在公司集合,才一起出发。那么,工作时间应该算从10点开始,还是11点?

又比如说,因公事需要到外州公干。但真正工作的时间只有2个小时,但是由于路途遥远,来回只是坐车的时间就4个小时。那么照这样的原理,是不是只工作2个小时,所以不符合申请津贴(因为工作少过4所规定的4小时)?

唉哟~真是乱!有没有那位仁兄可以帮我解答一下。